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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法治化

稿件来源:《共产党人》第12期 作者:自治区法学会党组 发布时间: 2024-06-20 | 打印 |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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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法学会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送法进社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阮桂红/摄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是系统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坚实保障。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七次全会提出,“实施法治护航铸牢主线行动,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落实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中,在法治轨道上治理民族事务,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各族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自觉守法、遇事找法、化解矛盾用法、解决问题靠法,决不允许有法外之地、法外之人、法外之教”。自治区法学会将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要论述凝心铸魂、引领工作,将崇德重法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融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法治化全过程,从法治意识、规约意识、协商意识、守护意识、促进意识、防范意识、守土意识等七个方面依法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高水平“宁夏安”支撑和服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

  铸牢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意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必须体现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方面。自治区法学会将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立法方向,积极推进专门性立法,有机融入各领域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全过程,增进各族群众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法治认同。坚持各族人民、各项事务一视同仁,及时清理不符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规定,科学稳慎调整差异性政策措施,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坚持将共同体理念贯穿普法全过程,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构筑各民族共有法治文化家园。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坚决反对和纠正针对特定民族成员的歧视性做法,坚决依法打击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违法犯罪行为,决不允许有法外之地、法外之人、法外之教。

  铸牢共同遵守乡规民约的规约意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等基层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培育社区居民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意识和习惯。自治区法学会将加强乡规民约与法律规范衔接互动,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关倡导性法律规范有机纳入乡规民约,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依托基层法治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乡规民约在协调社会利益、化解矛盾纠纷、推进移风易俗等方面的作用,营造培育邻里守望互助、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尊重乡村贤达社会道德修养,积极引导参与制订乡规民约,全面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法治家园建设等工作,营造隆德重法、崇德向善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德治氛围。发挥司法裁判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在执法司法活动中充分运用乡规民约释法析理道情,推动乡规民约系统转化为各族群众集体认同和规约遵循。

  铸牢众人的事由众人商量的协商意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自治区法学会将持续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健全完善协商议事会、民情通报会、决策听证会等基层协商机制,促进协商议事制度化规范化。依托基层法治工作机制,加强社情民意收集研判,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及时交由基层组织议事协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矛盾纠纷调解化解法治体系,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按照信访工作法治化“路线图”,妥善协调化解信访矛盾问题,将调解优先作为处理信访问题的前置程序,让“案结事了”变“事心双解”,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铸牢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守护意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保护好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本钱。宁夏全境属于黄河流域,承担着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维护西北乃至全国生态安全的重要使命,宁夏守护好生态环境,既是守护各族群众赖以生存的“绿色家园”,也是为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作贡献。自治区法学会将主动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大局,系统推进生态环境治理法治化,持续建设适应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保护的生态法治新安全格局。坚持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依法维护国土空间规划,坚决打好黄河“几字弯”攻坚战,厚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生态基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立法,引领推动各族群众共同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共享生态文明成果、共同守护共有生态家园。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司法协作,统一司法政策,强化协同行动,构建全流域系统治理、依法保护司法协作新格局。优化生态环境检察公益诉讼,推动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溯源治理,坚定守护西北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铸牢保障交往交流交融的促进意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各项工作都要往实里抓、往细里做,要有形、有感、有效。交流交往交融是增进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必由之路。自治区法学会将依托城市社区(小区)建设法治家园,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营造法治社区氛围,促进各民族群众广泛交往交流交融。坚持立足预防、家庭为重,坚持立足教育、学校为本,坚持立足法治、社区为要,构建互融共学、共同成长的未成年人法治化保护新格局。积极适应新就业形态组织方式平台化、劳动关系自主灵活等特征,推动政法机关、政府部门、群团组织、协会商会、平台企业等协同共为,构建有利于新就业群体的法治保障新格局。坚持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基层法治工作,加强机制创新、政策支持、多元供给、法治保障,积极构建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的法治社会。

  铸牢民族领域风险隐患的防范意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见微知著,增强忧患意识,提高战略思维,有效防范民族工作领域的各种风险隐患。只有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守好意识形态阵地,坚决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才能确保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自治区法学会将依托基层法治工作机制,创新拓展涉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引导各族群众理性平和协商解决矛盾纠纷,准确识别、及时消除民族领域影响安全稳定的风险隐患。依托“法治家园”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常态化浸润,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引导,在各族群众中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各族群众始终把中华民族根本利益放在首位,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

  铸牢严守政治安全防线的守土意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维护国家安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必须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自觉铸牢严守政治安全人民防线的守土意识,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自治区法学会将把人民防线建设融入“塞上枫桥”基层法治工作机制,坚强筑牢维护政治安全的法治根基。严格落实党委(党组)国家安全责任制和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经济金融、社会稳定、民族宗教、信访调解、执法司法、涉黑涉恶等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处置工作,坚决维护全区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责任编辑:李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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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自治区法学会党组
【来源】:《共产党人》第12期